臺南市顯宮國小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身心障礙學生特教助理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
二、臺南市 109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貳、錄取名額:特教助理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
參、報名資格:
一、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 有特教、幼教、幼保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肆、工作內容:
一、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相關業務。
二、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配合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四、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伍、聘期:
一、 本次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聘期自民國109年08月31日起至民國110年07月31日止。
二、 聘任期間按時計資,每小時薪資158元,週一至週五(每天約5小時,午休2小時(09:00~16:00)-依幼兒實際需求稍做調整),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三、 工作期間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保、勞退及健保依核定額度內勻支。
四、寒、暑假期間不上班亦不支薪、不加保,無年終獎金。
陸、 報名時間地點:
一、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9年08月28日(星期五)下午1時止。
二、 報名地點:本校幼兒園,地址:709臺南市安南區顯宮二街1號
電話:06-2841723#703
柒、 報名方式:
一、請符合資格者即日起至109年08月28日(星期五)下午1時前將報名表件(含履歷表、學歷、資格證件等影本)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校幼兒園。
二、本校收到報名表件並初步審核後,將安排面試,請收到通知者屆時攜帶身分證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到本校進行面談,未收到通知者即不需面談,不另行告知。
三、 報名時請繳附下列表件:
1. 履歷表乙份。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 學歷證件影本乙份。
捌、 甄選事項:
一、甄選日期:109年08月28日(星期五)下午2:00。
二、甄選方式:公開面試甄選。
三、甄選地點:顯宮國小附設幼兒園。
四、審查資料:報名表、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 (含相關經歷)。
五、 錄取公佈:109年 08月28日(星期五)16:00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以電話個別通知。
玖、甄選原則:
一、 錄取方式:依面試分數擇優錄取。
二、 錄取者須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
三、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本園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拾、注意事項
一、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錄取之候用人員仍應依權責陳報臺南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拾壹、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有意請洽顯宮國小附幼陳老師(06)2841723#703